水务、环保领域租赁产品
1.产品特征
企业的水务、环保项目需要增加投资或增添设备,可通过融资租赁采购新设备,也可通过盘活已有生产设备、管道、构筑物等资产实现中长期融资。
2.产品简介
在项目建设的不同时期均可通过租赁业务解决资金问题。在项目建设前期,以直租方式帮助解决设备(设施)采购资金;在项目建设中后期,以回租方式帮助解决工程尾款支付问题;已建成运营项目,以回租方式帮助盘活存量资产,改善资产负债结构,并进行合理税务规划。
直租方式:企业(承租人)、设备制造厂商与华融金融租赁(出租人)签署三方买卖协议,承租人选定设备(设施),由出租人出钱购买设备(设施)并归承租人使用。租赁期间,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;租赁期满,设备(设施)归承租人所有。
回租方式:企业(承租人)以其未抵押的生产设备、管道、构筑物等资产,向华融金融租赁(出租人)提出申请,把资产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出租人,再签订租赁协议从出租人手中租回设备(设施)使用。租赁期间,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;租赁期满,设备归承租人所有。
3.适用领域
城市供水、污水处理、固废处理、废气治理、风能发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水务、环保和新能源领域,有新建项目需要采购设备;或有未抵押的生产设备、管道、构筑物等,但需要融通资金。
4.优势与功能
1.对于新建项目,可以解决企业前期项目贷款未到位时的设备(设施)采购款不足的问题;
2.可以增加总体融资额度。以管网、构筑物等进行回租融资,与银行融资互补,并能迅速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;
3.承租人可以将已建项目的资金用于新增项目投资,有利于把握投资良机,扩大投资规模;
4.担保、其他动产/不动产的抵押、收费权质押等,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灵活组合使用,有利于企业调配融资资源;
5.租赁期限在设备(设施)使用年限内灵活商定,可以用租金来调节企业生产成本,有更好的节税或延迟纳税效果;
6.承租期间,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;承租人支付全部合同租金后,拥有设备(设施)所有权。